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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部(培训部)社会考试岗位职责
新闻来源:    点击数:3719    更新时间:2016/3/15 16:57:19    收藏此页


    一、参加考试主管部门召开的考务工作会议,领取考试相关资料、数据和物品。

   
二、按照考试主管部门考务工作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编制学院该次考试的工作安排及费用预算,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安排监考人员并确定主、监考,制定并印制考试监考人员安排。打印、发放考生准考证;准备考试所需物品。

 四、协调考试所需的保卫人员、车辆及场地。

 五、对所有主、监考人员进行监考工作培训;委托安全工作处对保卫人员进行考试保卫工作培训。

 六、布置考区、考场,对考区环境进行清理,准确张贴考区、考场的各种标识;对需要在电脑上进行的考试,准确地安装考试所需的系统和数据。

 七、解答考生咨询。

 八、按照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次考试的工作安排,布置、监督各考试岗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步骤完成规定动作,确保科学、公正、准确、规范执考。

 九、考试结束后及时恢复所使用场地及设备,确保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对本次考试的整个过程进行疏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十一、汇总本次考试的开支并按照财务制度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十二、汇总、整理本次考试的情况报告、工作安排及费用预算等相关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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