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社会考试  
   
 
  继续教育部(培训部)社会考试工作,涵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全国兽医资格证考试、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注册消防师、全国职业药师、勘查设计师、国家公务员考试、省公务员考试、省事业单位考试、市事业单位考试、信用社招聘考试、高速公路招聘考试等。多年来,继续教育部社会考试工作遵循社会考试发展规律,坚持正确的社会考试工作方向,充分发挥校风优良和管理能力强的优势,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和显著的社会效果,提高了我院的影响力。
 
201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试将于16、17日在我院举行
新闻来源:    点击数:4795    更新时间:2016/4/14 14:22:16    收藏此页

    201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试将于16、17日在我院校本部举行,相关监考老师的培训工作已于14日中午完成,请按照监考安排准时参加监考工作。
    考生请按照准考证安排,准时参加考试。
总页数:1  第 1 页 

上一篇:201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圆满结束
下一篇:中国政法大学河北函授站2017年招生简章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