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告》(冀教财〔2021〕17号)与《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的最新要求,为不断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形式学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学费标准
高中起点专科 文史类1050元/年、理工类1350元/年
二、执行时间
自2024年春季起执行
三、执行范围
自2024级新生开始执行
四、征集意见时间与方式
(一)征集时间:
2023年5月13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止
(二)反馈意见形式
1.电话:0311—87115198
2.邮箱:6634870@QQ.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
2023年5月13日